文章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出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2025年)》,旨在通过23条具体规定构建全链条质量管控体系,以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市场,解决数据造假等行业乱象,守住监测数据质量的“第一道防线”,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1][2][5] 行业现状与问题 - 全国有8600余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构成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技术支撑力量,绝大多数机构能够保障数据可靠性 [1] - 随着机构数量激增,“内卷式”竞争加剧,个别机构为追逐私利铤而走险,出现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行业公信力,并使环境治理决策失去可靠依据 [1] 新规核心内容与要求 - 《补充要求》包含23条具体规定,构建全链条、立体化的质量管控体系 [2] - 明确监测机构监测人员一般不少于20人的底线要求,并对专业背景、从业经历、在岗时间做出细化规定 [2] - 要求专用仪器设备应具备防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功能 [2] - 规定监测机构应当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明确不同岗位监测人员的责任 [2] - 政策施行采取“新机构一步到位,老机构自然过渡”的方式,为现有机构留出合理整改空间 [4] 对监管部门的指导方向 - 监管部门应采取“抓两头促中间”的工作思路:鼓励设备完善、管理完备的机构建成模范型机构;对能力偏弱的机构制定“一机构一策”进行重点帮扶;引导能力一般的机构对标先进、查缺补漏 [3] - 需核实监测机构的人员、仪器设备等“硬件”是否达标,更要严查内部管理等“软件”是否管用,系统查看监测业务管理体系与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是否完善 [3] - 各地可根据属地监管情况出台创新举措,例如将外地监测机构跨区域作业纳入监管范畴,录入信息化管理平台,并开展业务指导与帮扶 [3] 对监测机构的执行要求 - 监测机构需摒弃侥幸心理和得过且过心态,主动将《补充要求》内化为行动自觉,避免碎片化、短期化执行 [4] - 数据造假可能带来短期利益,但一旦事发将面临声誉扫地、市场出局等严重后果 [4] - 现有机构应主动对照规定,逐条分析自身短板,制定整改举措和时限,形成整治提升方案 [4] - 有能力的机构可创新和深化更多管理措施,例如采取采样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内部约束手段,促进监测行为更规范 [4] 政策目标与行业影响 - 《补充要求》的施行是对监测市场的一次规范整治,更是推动生态环境监测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 [5] - 政策旨在让每一组监测数据都经得起检验,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可靠的技术支撑 [5] - 需要监管部门与监测机构各司其职、协同发力,共同将政策要求转化为治理实效 [2][5]
坚决守牢监测数据质量“第一道防线”
中国环境报·2025-12-26 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