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太保宣布:撤销监事会   
金融时报·2025-12-26 10:14

文章核心观点 - 保险行业公司治理框架正经历深刻变革 多家保险公司在2024年内相继宣布撤销监事会 标志着沿用多年的“三会一层”结构被打破 [1] - 监事会撤销的进程具有节奏紧凑、外资先行、国资引领、并从集团向专业子公司扩散的鲜明特征 [1] - 变革的主要驱动力包括新《公司法》实施带来的政策指引、降本增效需求以及传统监事会职能弱化 其核心是重构而非弱化监督体系 [3] 行业变革进程与范围 - 截至12月25日 2024年已有至少13家保险公司宣布撤销监事会 包括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太保、新华保险、中国再保、泰康保险、大家保险、人保财险、建信财险、紫金财险、日本财险(中国)、中煤财险、中原农险 [1] - 进程始于4月 日本财险(中国)率先公告撤销监事职位 随后国有保险集团迅速跟进 [1] - 6月中期后消息更为密集 多家公司在6月至12月间陆续完成或宣布撤销监事会的相关程序 [2] - 变革覆盖范围从外资公司、国有大型保险集团 进一步拓展至人保财险等专业子公司以及中煤保险等地方专业财险公司 [1][2] 具体公司案例与安排 - 中国人寿于12月24日公告“不再设立监事会”相关章程修订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 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四位原监事同步离任 [1][2] - 中国太保于12月23日正式公布监事会撤销事宜落定 [1] - 各公司撤销监事会后 其职权普遍由董事会下设的委员会承接 例如审计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1][2] - 部分机构构建了多委员会协同监督的模式 例如泰康保险将职权交由董事会审计、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承接 [2] 政策与法律背景 - 2024年7月新修订的《公司法》正式实施 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公司章程约定 由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职能提供了法律依据 [3] - 2024年12月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可由董事会中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不设监事会 [3] 变革动因与行业影响 - 除政策驱动外 降本增效需求与传统监事会职能弱化是变革核心动因 撤销监事会旨在精简层级、提升治理效率并解决监督形式化、职能重叠的问题 [3] - 撤销监事会被视为金融治理现代化的探索 市场关注点在于其能否切实提升险企合规与风控能力 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3] - 这一趋势预计将进一步向中小险企扩散 行业整体公司治理水平将在实践中持续完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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