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 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金融时报·2025-12-26 10:37
监管政策发布 - 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规范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 [1] - 该《办法》旨在强化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1] 政策出台背景 - 当前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均无专门的信息披露监管制度 [1] - 现行信息披露要求分散在不同制度中,存在标准不完全一致等问题 [1] - 监管机构认为亟需构建适合三类资产管理产品特点的信息披露制度,统一监管规则,强化信息披露行为监管 [1] 政策核心内容 - 《办法》立足"同类业务、相同标准",统一明确了三类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责任义务、共性内容及内部管理要求 [1] - 该政策对三类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了系统规范 [1] - 政策目的在于督促机构严格履行信义义务,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1] 业绩比较基准规定 - 为保障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连贯性,《办法》要求产品管理人原则上不得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1] - 确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产品管理人应当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1] -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后,需在定期报告和更新产品说明书时披露业绩比较基准历次调整情况 [1] 后续实施安排 -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做好《办法》实施工作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