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发布资产管理信托、理财、保险资管产品统一信息披露制度
中国经营报·2025-12-26 11:50
监管政策发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12月25日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 [1] - 当前三类资产管理产品缺乏专门的信息披露监管制度,要求分散且标准不完全一致,新规旨在构建适合其特点的统一信息披露制度 [1] - 《办法》立足“同类业务、相同标准”原则,统一明确了三类产品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责任义务、共性内容及内部管理要求,系统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1] 监管核心要求 - 《办法》按照产品生命周期对募集、存续、终止各环节进行全面规范,引导行业将信息披露融入业务全过程 [2] - 在产品募集环节,重点规范产品说明书与合同内容,明确业绩比较基准要求,目标是让产品销售“看得清” [2] - 在产品存续环节,重点规范定期报告披露,要求真实准确披露净值、收益表现和投资资产情况,并强化重大事项及时披露,目标是让产品风险“厘得清” [2] - 在产品终止环节,要求披露到期公告或清算报告,内容包括收费情况、收益分配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情况等,目标是让产品收益“算得清” [2] 实施安排 - 《办法》设定的正式施行时间为2026年9月1日,为银行保险机构预留了约8个月的调整过渡期 [2] - 过渡期旨在便于各方稳妥推进产品文本修改、系统改造对接等工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