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布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 共纳入52个园区
新浪财经·2025-12-26 12:08

政策发布与名单确定 -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共纳入52个园区 [1] - 名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要求,经园区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部门会商等程序确定 [1] 园区地域分布与类型 - 名单覆盖全国多个省份及直辖市,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3][4] - 园区建设范围主要分为“园中园”和“整体”两种类型,其中绝大多数为“园中园”模式 [2][3][4] 建设周期规划 - 所有园区的建设周期均起始于2025年,结束年份分布在2027年至2030年之间 [2][3][4] - 建设周期为3年的园区(2025-2027年或2025-2028年)与建设周期为5-6年的园区(2025-2029年或2025-2030年)数量相当 [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