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债承部原执行总经理房蓓蓓获刑10年6个月 涉嫌受贿罪
犀牛财经·2025-12-26 13:20

案件核心事实 - 中信建投债券承销部原执行总经理、江西区域负责人房蓓蓓,在公司债“19路劲01”发行过程中私下收取返费,被法院认定构成受贿罪,涉案金额逾540万元,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2] - 房蓓蓓于2024年审计后被查,同年10月以“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被留置,2025年4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 涉案人员身份认定 - 公诉机关指出,中信建投属于国有控股金融机构,房蓓蓓作为债券发行负责人,其行为涉及国有资产风险管理,属于“执行公务” [2] - 法院认为,根据中信建投职级管理办法,D级以上岗位聘任需经经营决策会议审批,符合形式要件 [2][3] - 此案与中信建投原投行委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杜鹏飞突击入股案类似,均涉及对“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认定 [2] 案件涉及的公司与业务 - 案件涉及中信建投,一家国有控股金融机构 [2] - 案件具体业务为债券承销发行,具体产品为公司债“19路劲01” [2] - 涉案人员房蓓蓓时任债券承销部执行总经理及江西区域负责人 [2]

中信建投债承部原执行总经理房蓓蓓获刑10年6个月 涉嫌受贿罪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