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生态环境部联合多部门发布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及一批参考案例 标志着历经十年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截至2025年12月各地已办理案件约6.6万件 推动大量受损生态得到修复 [1][2] 案例特点与覆盖范围 - 本批案例既包括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标志性案件 也包括村居异味等群众身边的民生案件 [1][3] - 十大典型案例涉及青藏高原、长江流域、国家森林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要区域 覆盖地表水、土壤与地下水、草原等环境要素 [1] - 案例重点打击非法倾倒危废、非法填埋和倾倒建筑垃圾等行为 [1] - 同时发布的39件参考案例分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涉及长江黄河、增强企业履责能力推进绿色发展四大类 与十大典型案例形成互补 [1] 典型案例与赔偿金额 - 青海省木里矿区非法采矿系列案是全国赔偿金额最高的案件 涉及赔偿金额约50.56亿元 其中通过磋商确定的金额约24.75亿元 [3] - 湖南省益阳市联动案例中 企业投入3863.58万元用于岸坡、岸线、洲滩、水生生物修复及监管监测等工程 [5] - 北京市大兴区某养殖企业违法排放废水污染林地面积达4.7万平方米 [3] 案件办理与修复方式 - 案件办理坚持以切实修复行动推动受损生态环境逐步恢复原有功能 [5] - 青海木里矿区案采用“部分回填+部分湖泊”方案开展生态恢复 形成新的高原湖泊景观 [3] - 贵州省黔南州案例通过拆除水坝、修建过鱼通道及持续增殖放流 恢复了斑鳠等特有鱼类的野外生态种群数量 [5] - 内蒙古赤峰市某矿业公司案因地制宜开展异地修复 实现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期间损失的同等恢复 并增强了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 [6] 跨部门与跨区域协同机制 - 第四批十大典型案例系多部门联合征集 办案单位拓宽到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和农业农村(渔业渔政)等部门 [2] - 北京市大兴区案例中 生态环境局联动开展行政处罚、移送拘留与损害赔偿 检察机关以发出《支持启动生态损害赔偿函》方式介入提供法律支持 [3] - 湖南省益阳市案例中 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在检察院支持下 联合农业农村局、林草局等部门联动开展赔偿工作 [5] - 福建省泉州市案例中 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司法机关多部门协作推进案件办理 [5] - 重庆市涉及10家企业的非法处置废有机溶剂案 生态环境局联合检察院、公安局 整合4个区县力量 锁定“产废单位—中间商—加工作坊”非法链条 实现跨区域协同解决 [5] 制度现状与未来方向 - 目前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标准体系尚不完善 鉴定评估机构能力参差不齐 专家开展简易评估的规范性需提升 [6]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门性立法缺失 制度分散在不同法律中 体系性不足 鉴定评估、调查、启动和终止索赔、案件监督等内容亟需通过立法确立 [6] - 未来将以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为契机 推进将实践成熟的制度成果上升为法律规范 [6] - 将建立健全统一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标准体系 加快制定实践亟需的标准规范 研究开发鉴定评估智能辅助决策系统 [6] - 将加强对地方实践的业务指导 健全与行政执法、公益诉讼的衔接机制 [6]
环境损害赔偿案办理6.6万件,大批受损生态环境得到修复
第一财经·2025-12-26 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