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局公函喊话,丽江古城旅拍“避雷帖”纷争还得回到个案
南方都市报·2025-12-26 15:13

事件概述 - 云南丽江古城区文旅局公开发布函件,指责小红书平台未履行信息审核主体责任,导致大量不实旅拍“避雷帖”发布,造成当地企业损失,要求平台强化监管并指派专人对接[1] - 当地旅拍行业协会已拒绝与小红书继续协商,并正式委托律师筹备集体公益诉讼[1] - 事件因地方文旅部门以超出常规的政府公函形式“喊话”而获得巨大声量[1] 涉事方立场与行动 - 地方政府与行业协会:丽江古城区文旅局已与小红书取得联系并递交材料,事情在处理阶段[1] 行业协会表示经常会配合执法部门对消费者投诉展开调查,并承认不是所有投诉都是恶意维权,而是“每个月都会遇到一些”[3] - 平台方:小红书被指在事件前序接洽中存在某种不畅,被要求指派专人对接[2] - 纠纷性质:事件源于“避雷帖”,部分被指是消费者在表示满意且拿到底片后,为退款而恶意发帖,或刻意夸大、无中生有[3] 争议焦点与行业分析 - 政府介入的适当性:自媒体发言引发的民事纠纷,是否适合地方文旅部门以政府公函形式介入存在商榷空间[1] 地方文旅部门与行业协会进入平台纠纷调停机制,并不具有超过纠纷双方的额外权利[2] - 平台责任与权利:要求全国性社交平台为地方个案“指派专人对接”被认为是苛求,且平台不能单方面“以一方之是为是”[2] 对于平台认定证据不足的删帖诉求,企业可以继续举证或寻求司法解决[3] - 消费者权益与市场规则:消费者签署“纸质满意单”后仍有事后表达“避雷”的权利,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并非差评的前置必经程序[3] 不能因消费者跳过地方监管直接网络发声,就笼统指斥为恶意并殃及平台[3] - 纠纷解决途径:正常的市场需要稳定规则,法治的基本程序规范应被尊重 具体纠纷需回到个案,通过一对一举证、质证解决,不能凭一纸公函一锤定音[4] 纠纷双方不满意结果时,仍有包括民事诉讼在内的进一步权利伸张渠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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