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纺龙头1.2亿理财资金“爆雷” 中信证券判赔近3000万
新浪证券·2025-12-26 17:44

事件背景与起因 - 富安娜于2018年4月与中信证券签订资管合同,自2019年起分五期累计投入5.4亿元认购“中信证券富安FOF定制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 - 引发诉讼的直接导火索是2021年3月19日认购的第五期产品,金额为1.2亿元,该产品在2022年3月19日到期后未能兑付,发生实质性违约 [1] 资金流向疑点 - 富安娜自查发现,2021年3月19日转入的1.2亿元认购本金,在3个工作日后的3月22日便被划出,用于兑付第四期产品的本息 [1] - 公司严重质疑,在长达两年的运作期内,其认购资金是否真正用于合同约定的投资,而非被用于“借新还旧” [1] 底层资产状况 - 产品资金主要投向“北大资源杭州海港城”项目,但债务人浙江蓝德置业早已实质违约 [2] - 浙江蓝德置业2019年及2020年审计报告均被出具保留意见,担保方北大方正集团也处于重整阶段 [2] 诉讼进展与判决 - 在多次沟通未果后,富安娜于2023年8月31日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包括中信证券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 [3] - 一审判决认定,中信证券向富安娜赔偿本金损失2928.63万元 [4] - 判决生效后,对于该资管计划后续清算收回的款项,将由富安娜和中信证券按50%:50%的比例分配,但支付给中信证券的款项以赔偿款2928.63万元为上限 [4] - 法院确认,相关资产专用账户中尚有西部信托的投资回款合计3583.71万元,富安娜尚未提取,判决要求两被告配合富安娜足额提取该款项及其孳息 [4] 判决后续影响 - 富安娜公告强调,该判决为一审判决,上诉期尚未届满,并非终审结果,对公司利润的最终影响尚存不确定性 [4] - 富安娜对该判决结果并未完全满意,不排除继续上诉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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