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政策核心内容 - 中央网信办发布通知,旨在加强网络名人账号的常态化管理,明确其行为边界,以防范不当网络言行造成负面影响 [1] - 通知要求各网站平台对照负面清单,健全社区规则和用户协议,依法依约加强对网络名人账号发布信息、直播互动、开设话题等行为的管理 [1] - 通知要求各地网信部门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指导监管,督促相关网站平台做好网络名人账号行为规范管理工作 [1] 网络名人账号行为负面清单 - 禁止传播低俗内容,包括故意不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编造黑话烂梗、使用污言秽语,以及以打擦边球、使用暗语等方式传播软色情、性暗示内容 [2] - 禁止宣扬不良价值导向,如宣扬“躺平摆烂”“颓废厌世”“炫富拜金”等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鼓吹极端偏激情绪,调侃戏谑主流价值,制造贩卖焦虑 [2] - 禁止打造审丑不良人设,如打造恶搞浮夸、装疯卖傻、以丑为美、自我矮化等违背公序良俗的人设,或恶意营销“前科人员”“黑社会”等身份 [2] - 禁止传播不实信息,包括杜撰经历、仿冒身份,传播伪科普、伪史学等伪知识,虚构夸大产品、服务效果,以及未作标注编造剧情、摆拍演绎 [2] - 禁止歪曲解读政策和公共事件,包括断章取义、对立解读国家大政方针和政策法规,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拼凑剪辑歪曲公共事件原因、细节、进展,或发起所谓民意投票调查以操纵或误导公众认知 [2] - 禁止鼓动群体对立,包括不当关联地域、民族、性别、职业等信息,标签化、污名化炒作社会热点事件,挑动网民互撕谩骂、拉踩引战 [2] - 禁止随意开盒挂人,即在网上发布或传播他人隐私信息,或组织煽动网民发布贬低歧视、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等违法和不良信息,引发网络暴力 [3] - 禁止组织约架论战,即因个人争端和利益冲突策划或组织网上论战骂战、线下约架,攻击竞争对手,挑起网络戾气 [3] - 禁止以“代理维权举报”等名义公开征集涉地方、企业、单位、他人负面信息或商业秘密,用于抹黑攻击、敲诈勒索 [3] - 禁止号召粉丝聚集,如鼓励网民打卡未开发区域、交通要道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或诱导粉丝前往与社会热点事件相关的区域地点,干扰公共秩序 [3] - 禁止实施利益要挟,即凭借“网红”身份,以在网上曝光他人为要挟,要求给予特殊服务、“优惠免单”等优待,或在公共场合实施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4] - 禁止开展无资质运营,如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荐股投资、医疗售药、职业中介、新闻采访、讲经传教等需要特定资质的活动,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 [4] - 禁止隐蔽从事黑灰产,包括操作利用矩阵账号将网民引流到群组发布极端言论,或从事赌博、诈骗、水军、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 [4]
中央网信办发布13条负面清单:规范网络名人账号行为
新浪财经·2025-12-26 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