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 家纺龙头富安娜于2022年8月23日披露其购买的理财产品“中信证券富安FOF定制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出现爆雷,剩余本金1.06亿元及投资收益到期未兑付 [1] - 富安娜于2023年8月31日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案由为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被告为中信证券及招商银行广州分行 [4] - 经历两年多时间后,该案一审判决结果出炉,法院判决被告中信证券需向富安娜赔偿本金损失2928.63万元 [1][5] 理财产品详情 - 富安娜于2021年3月19日购买该产品,金额为1.2亿元,期限12个月,到期日为2022年3月19日 [4] - 产品到期后,富安娜仅收到本金1350万元,剩余本金1.06亿元及相关预期固定收益未收回 [4] - 该产品共有五期,前四期投入(前3期1亿元,后2期1.2亿元)均顺利收回本息,但第五期出现逾期 [7] - 根据产品管理报告,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资管计划期末资产净值为7782.05万元 [4] - 富安娜将该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截至2025年9月30日,就该事项共计提减值金额2787.72万元 [4] 资金投向与产品结构 - 根据2021年年报及管理报告,该产品受托规模1.2亿元,当期账户收益率为5.76% [7] - 产品持仓包括东方红货币B和北大资源杭州海港城项目 [7] - 具体资金去向为:1亿元投向北大资源集团杭州海港城项目,2000万元投向东方红货币基金 [7] - 产品存在嵌套结构:资金并非直接投向杭州海港城,而是先认购“西部信托渝信优债精选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份额,再由该信托计划投向底层项目 [7] - 富安娜在委托第四期资金后,与中信证券签署补充协议,将合同变更为FOF合同,并明确非标投资为上述西部信托计划 [7] 底层资产风险 - 产品底层资产北大资源杭州海港城项目的债务人浙江蓝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早已实质违约 [8] - 该公司2019年和2020年的审计报告均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 [8] - 主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北大方正集团的重整计划执行期限曾被法院裁定延长至2022年12月28日 [8] 诉讼与判决进展 -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中信证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富安娜赔偿本金损失2928.63万元 [5] - 判决同时规定,对于涉案资管计划后续清算收回的款项,由富安娜和中信证券按50%:50%的比例分配,支付给中信证券的款项以其赔偿款2928.63万元为上限 [5] - 富安娜强调,该判决为一审判决,上诉期尚未届满,并非终审判决 [6] - 富安娜曾对外表示,为降低风险,公司多次沟通要求中信证券先行兑付2000万元货币基金,但中信证券仅在2022年4月14日兑付1350万元,未兑付的650万元货币基金未获合理解释 [8]
理财“爆雷”新进展,中信证券一审判赔富安娜近3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