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外汇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
搜狐财经·2025-12-26 19:25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 [1] - 该业务允许跨国公司集中运营管理境内外本外币资金 开展资金归集和余缺调剂 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等业务 [1] - 金融机构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房地产企业不得参与资金池业务 财务公司作为主办企业的除外 [1] 适用主体与备案要求 - 跨国公司被定义为以资本联结为纽带 由境内外母公司 子公司 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等组成的企业联合体 [1] - 跨国公司开展业务需向主办企业所属国家外汇局省级分局申请办理备案登记 [1] - 申请材料可由主办企业或主办企业委托的一家合作银行提交至主办企业所在地国家外汇局分局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