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容县桂银村镇银行被罚26.7万元: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等
新浪财经·2025-12-26 19:24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中国人民银行玉林市分行于2025年12月18日及19日对广西容县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两名时任董事长作出行政处罚[1][2][4] - 处罚决定于2025年12月26日通过金融一线消息对外公示[1][2] 被处罚主体及具体罚则 - 广西容县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三项违法行为被处以警告并罚款26.7万元人民币[1][2][4] - 时任董事长邱某波因对其中一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3万元人民币[1][3][4] - 时任董事长王某剑因对其中一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3万元人民币[1][3][4] 具体违法行为 - 公司违法行为包括:1)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2) 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3)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1][2][4] - 两名时任董事长的个人处罚均与“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这一项违法行为直接相关[1][3][4] 行政处罚后续安排 - 相关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三年[2][4]

广西容县桂银村镇银行被罚26.7万元: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等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