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子公司出售含贵金属废催化剂资产 评估增值110.50%
交易概述 - 公司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拟与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含贵金属废催化剂综合利用框架合同》[1] - 本次交易标的为含铂金废催化剂[1] - 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 - 合同期限为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1] 交易标的财务数据 - 含铂金废催化剂账面原值为6.39亿元[1] - 含铂金废催化剂账面净值为5.27亿元[1] - 含铂金废催化剂评估值为11.1亿元[1] - 评估增值5.83亿元,增值率11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