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纪:全资子公司深圳创世纪二审败诉 赔偿北京精雕3.82亿元

公司诉讼判决结果 - 创世纪全资子公司深圳创世纪在二审中败诉 需向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赔偿金及合理开支共计3.82亿元 其中经济损失3.8亿元 合理开支200万元 [1] - 公司需承担一审和二审的案件受理费共计393.54万元 [1] - 预计该判决结果将对公司当期净利润产生约2.79亿元的负面影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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