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外汇局:将本外币资金池业务纳入统一管理
北京商报·2025-12-26 20:57
政策发布与实施 - 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于12月26日联合发布《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1] -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 - 政策旨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1] 政策核心框架与便利措施 - 建立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框架 将本外币资金池业务纳入统一管理[1] - 鼓励企业以本币开展资金池业务[1] - 明确由各地国家外汇局分局“一个窗口”对外 为企业办理资金池业务备案登记等 减少企业“脚底成本”[1] - 便利跨国公司跨境归集划转资金[1] - 设定与资金池成员企业所有者权益相挂钩的外债和境外放款集中额度[1] - 支持跨国公司额度内自主高效调配使用资金[1] 监管与后续方向 - 完善资金池业务事中事后监督管理[1] - 明确跨国公司和合作银行资金池业务办理规范[1] - 要求各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国家外汇局分局加强统计监测 开展非现场核查与现场检查 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1] - 下一步 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不断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政策[1] - 旨在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助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