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布与实施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于12月26日联合印发《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明确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1] - 此次修订旨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发用电计划全面放开、新能源全量入市等新形势,以规范交易行为,保障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运行 [1] - 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中长期交易电量占市场总交易电量的95.9% [1] 规则主要修订方向 - 适应市场“当前”与“长远”需要:纳入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交易、区内省间灵活互济等机制,增加结算参考点以适应现货市场,系统规范交易各环节并细化风险防控要求 [2] - 承接未来五年发展:增加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中长期交易等概括性、前瞻性条款 [2] - 做好规则体系衔接:将原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内容合并融入交易品种等章节,删减已在其他规则中明确的市场注册等内容,强化“1+6”基础规则体系统筹 [2] - 推动交易周期延伸:鼓励开展多年期交易以强化“压舱石”作用,同时明确中长期连续运营要求,缩短交易周期、提高频次,推动按日连续交易以提升灵活性并促进与现货市场协同 [2] 市场体系与主体扩容 - 着力促进跨省跨区交易与省内交易相互耦合,推动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交易,鼓励区域内省间交易机制创新,以优化更大范围的电力资源配置 [3] - 明确电力交易平台需实现统一平台架构、技术标准、核心功能、交互规范的“四统一”,以支撑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数据贯通互联 [3] - 将新型经营主体正式纳入市场成员,包括分布式光伏、储能等单一技术类主体,以及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资源聚合类主体,并明确其权利义务,支持分散资源通过聚合参与市场 [3] 交易品种与价格机制 - 明确电力中长期交易涵盖数年、年度、月度、月内等多周期交易,月内交易原则上按日连续开市以提升灵活性 [3] - 细化绿色电力交易模式,明确绿电交易价格由电能量价格与环境价值组成,实行分开结算,确保环境价值可追踪溯源,绿证随交易同步划转 [3] 市场监管与保障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将密切关注市场运行情况,充分发挥派出机构作用,督促市场运营机构规范组织交易、各类主体规范参与市场,并对运行情况进行监管 [4]
明年3月起施行!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再提速
证券时报·2025-12-26 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