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外汇局:境外上市募集资金以外币调回的可自主结汇使用
证券日报网·2025-12-26 22:24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25〕252号),旨在提升资本项目开放水平并便利境内企业在境外金融市场高效融资 [1] 资金管理政策统一与便利化 - 统一本外币资金管理政策,允许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等所得以外币或人民币调回 [2] - 参与H股“全流通”的上市主体,其向境内股东支付的分红款应在境内以人民币形式派发 [2] - 便利企业在境内使用募集资金,明确境外上市募集资金以外币调回的可自主结汇使用 [2] - 上市主体在境内可自主选择汇率风险管理途径 [2] 管理程序简化与规范 - 简化管理程序,支持以银行为主为企业直接办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登记 [2] - 适当放宽发行上市、增发、减持等登记时限要求 [2] - 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明确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所得资金原则上应汇回境内 [2] - 股东因增持汇出资金如有剩余或交易未达成时,应及时汇回境内 [2] - 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将募集资金留存境外使用 [2] 政策目标与未来方向 - 政策旨在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1] -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持续优化跨境资金管理政策,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