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担保事项概述 -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为其控股子公司辽宁金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000.00万元(1.5亿元)[1] - 同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金发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为辽宁金发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1亿元)[1] - 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金发的其他股东未按认缴出资比例提供担保,且上述担保均无反担保[2] 内部决策与额度情况 -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3] -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辽宁金发提供的担保额度为95亿元,为辽宁金发生物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亿元[3]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辽宁金发提供的担保额度已调整为926,500.00万元(92.65亿元)[3] 担保协议核心条款 - 为辽宁金发提供的担保,债权确定期间为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2月28日,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5][6][8] - 为辽宁金发生物提供的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亿元[10][11] - 两份担保合同的保证范围均覆盖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7][12] - 保证期间均约定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至该期限届满(或垫付)之日后三年止[9][13] 担保背景与公司立场 -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其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14] - 公司认为对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能有效管理其经营并及时掌握资信情况,担保风险可控[14][15] - 公司解释为辽宁金发提供超比例担保是基于业务实际操作便利,并考虑到少数股东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然性[14] 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 截至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32.20亿元[16] - 该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29.27%[16] - 所有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