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担保事项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重庆砼磊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2,700万元 [2] -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内,该额度为不超过7亿元,已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3] -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0,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8% [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总额为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22% [8] 诉讼仲裁事项 - 公司与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已达成调解,调解金额为22,356,093.51元,将分七期支付 [17] - 截至2025年9月2日,公司累计发生诉讼、仲裁56个,涉及本金金额为226,635,977.89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08% [11][18] - 自2025年9月2日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48项,涉及金额为13,379.26万元 [19] - 公司作为原告向中建三局提起诉讼,原诉讼请求合计21,332,152.04元,涉及逾期未支付货款21,222,502.44元及利息 [14][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