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得胜公司)持有的13,600,000股股份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导致其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大幅下降至5.68%,触及权益变动披露标准 [1][4] - 公司强调当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但若后续发生进一步司法拍卖,公司控制权可能面临变更风险 [1][5] - 自2024年以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已有95,328,699股股份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占公司总股本的15.77% [3] 本次司法拍卖过户详情 - 控股股东得胜公司被二次司法拍卖的13,600,000股股份已于近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1][2] - 该部分股份占本次过户前得胜公司所持股份总数的62.54%,占公司总股本的2.25% [1][3] - 该次拍卖于2025年12月11日至12日进行,由竞买人张宇、汤燕燕、汪小华成功竞得 [2] 权益变动情况 - 本次过户完成后,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47,944,966股下降至34,344,966股 [4] - 合计持股比例从7.93%下降至5.68%,下降幅度为2.25个百分点,触及1%整数倍的权益变动披露标准 [1][4] - 截至公告日,得胜公司单独持有公司股份8,144,9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 [5] 历史司法拍卖累计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得胜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邱建民先生累计被司法拍卖并已完成过户的股份合计为95,328,699股(含司法划转至债权人的股份) [3] - 该累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77% [3] - 历史拍卖包括多次不同时间、不同数量的股份被成功拍卖并过户,例如2024年7月、11月、2025年1月、6月等均有相关记录 [3] 对公司控制权与经营的影响 - 公司经初步判断,得胜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制权目前未发生变更 [5] - 公司强调,截至公告日,上述事项对公司治理及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4] -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4] - 若后续发生其他司法拍卖,公司控制权将有可能面临变更风险 [1][5] 相关规则遵守事项 - 本次司法变卖的出让方及受让方后续股份变动时,需遵守股份变动比例、信息披露等相关限制性要求 [5] - 根据规定,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5]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