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两个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核心观点 - 公司下属两家位于贵州的全资子公司因安全生产管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分别收到当地应急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各被处以人民币2万元罚款,合计罚款4万元将减少公司当期净利润 [1][3][4] 行政处罚详情 - 德荣矿业金坡铅锌矿:2025年11月11日至1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联合普定县应急管理局检查发现,矿山巷道或采场顶板未按设计采取支护措施,顶板分级台账中的支护方式与管理制度、图纸及作业规程不一致,且1336中段2号采场未进行顶板分级管理,依据相关标准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被处以人民币2万元罚款 [1][2] - 宏泰矿业砂岩铅锌矿:检查发现多个中段掘进工作面存在作业人员空顶作业的情况,依据相关标准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被处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3] 公司整改与应对 - 截至公告披露日,两家涉事子公司均已完成对违规问题的整改工作 [4] - 公司将深刻汲取教训,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并确保严格执行,以及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以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4] 对公司的影响 - 公司各项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 [4] - 本次处罚涉及的情形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4] - 缴纳合计4万元的罚款将会减少公司当期净利润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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