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标准实施成效 - 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的实施引领了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的显著改善,降低了空气污染的健康危害 [1] - 2015至2024年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浓度大幅下降:PM2.5年均浓度从46微克/立方米降至29.3微克/立方米,降幅达36%;PM10、SO2、NO2、CO浓度降幅均超过25%,其中SO2年均浓度从23微克/立方米降至8微克/立方米,降幅高达65% [1] - 截至2024年,全国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地级及以上城市数达222个,占全部城市数的65.5%,创历史新高 [1] - 标准实施为经济发展注入绿色动能,实现“双赢”:与2015年相比,2024年全国GDP上升63%,汽车保有量增长111%,同时PM2.5浓度下降36%,重污染天数减少68% [2] - 主要治理措施包括:累计淘汰落后煤炭产能10亿吨、钢铁产能3亿吨、水泥产能4亿吨;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从2013年的67.4%降至2024年的53.3%;燃煤锅炉从近50万台减至不足3万台;累计淘汰高排放车辆超5000万辆;新能源公交车占比从2015年不到20%提至2024年80%以上;全国96%以上煤电机组实现超低排放;累计完成9.3亿吨粗钢产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占全国总产能80%以上 [2] 标准修订的必要性 - 修订目的之一是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基于国内外研究显示PM2.5、PM10、SO2、NO2等污染物暴露带来健康风险 [3] - 修订目的之二是支撑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目标要求到2027年全国PM2.5平均浓度降至28微克/立方米以下,到2035年进一步降至25微克/立方米以下 [3] - 2024年74%的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现行二级限值(35微克/立方米),但其中约半数城市浓度仍高于25微克/立方米,与美丽中国目标存在差距 [3] - 修订目的之三是逐步接轨国际先进水平:我国现行PM2.5年均浓度二级限值(35微克/立方米)与世界卫生组织《全球空气质量指南》第一阶段过渡值相当,全球有九十余个国家制定了PM2.5限值 [4] 标准修订遵循的原则 - 原则一:聚焦公众健康,重点关注对健康影响最大的PM2.5污染,长期和短期PM2.5污染暴露是影响我国公众健康最重要的风险因子 [4] - 原则二:统筹发展保护,对标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综合考虑发展阶段、产业结构、资源禀赋等因素合理设定限值,参考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在相似发展时期将PM2.5限值设在25微克/立方米及以下 [5] - 原则三:构建科学体系,基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研究成果,同步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等配套技术规范 [6] 常规污染物浓度限值修订内容 - 加严PM2.5浓度限值:年均浓度一级限值调整至10微克/立方米,二级限值调整至25微克/立方米;日均浓度一级限值调整至25微克/立方米,二级限值调整至50微克/立方米 [7] - 同步加严PM10浓度限值:年均浓度一级限值调整至20微克/立方米,二级限值调整至50微克/立方米;日均浓度二级限值调整至100微克/立方米 [8] - 将SO2浓度二级限值对标一级限值:基于健康影响和污染控制水平,将SO2二级限值收严至与一级限值一致 [8] - 加严NO2浓度限值:年均浓度一级和二级限值均调整至30微克/立方米,日均浓度一级和二级限值均调整至50微克/立方米,以降低健康影响、保护生态安全并协同控制PM2.5和O3污染 [9] 配套空气质量评价技术方法调整 - 同步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更新了AQI中PM2.5和PM10的分级浓度限值,提高了优良天的判定标准,对污染天的识别更加灵敏,使评价结果与公众主观感受更一致 [9][10] - 标准实施后,全国很多城市的优良天数可能减少,这源于判定标准加严,将推动各地加大治理力度以更好保障公众健康 [10] - 修订《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补充了例外事件定义等方法,完善了数据统计要求,以构建更客观、科学的评估体系,支撑美丽中国建设 [1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与配套技术规范修订系列解读①
新浪财经·2025-12-27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