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与直接原因 - 2025年7月23日,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较大坠落事故,造成6人遇难,1人受伤[1] - 事故直接原因为:事故区域安装的格栅踏板小于设计尺寸,加装的支撑槽钢焊接方式不符合承重钢结构焊接要求,焊缝长期处于潮湿环境中锈蚀严重[2] - 事发时,东北大学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55名师生在现场学习,人员偏离安全路线聚集在作业平台,人群荷载超过焊缝承载力,导致槽钢和格栅踏板突然脱落,7人坠入浮选槽[2] 暴露的管理与监管问题 - 事故发生单位现场安全管理粗放混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漏洞、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选矿厂建设期间管理不规范[3] - 实习带队教师风险意识不强、实习安全预案缺乏针对性[3] - 事故相关单位存在违规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工程、督导检查和监管不力、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3] - 相关监管部门存在未有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统筹安全和发展不够、监督管理失察、发挥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作用不力等问题[3] 追责与处罚情况 - 对涉嫌犯罪的中金内蒙古矿业4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已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 - 对中金集团及其所属企业27人分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降级、记大过、行政处罚、诫勉处理[4] - 对东北大学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6名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处分、诫勉处理、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4] - 对新巴尔虎右旗应急管理局原局长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4] - 对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2名副旗长和呼伦贝尔市矿山安全监管局局长、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共4名公职人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政务记过、政务记大过处分[4] - 对中金内蒙古矿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责令中金集团、东北大学、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分别向其上级部门作出书面检查[4] 整改与防范措施 - 监管部门需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推动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5] - 企业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持续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5] -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建设项目需提高建设运营标准[5] - 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和高校需深化实习安全管理、完善应急预案等措施以保障实习安全[5]
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较大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