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旨在为幼儿园收费划定清晰边界,解决突出问题,该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 收费项目规范 - 明确幼儿园收费项目仅包括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开设托班的可收取保育费,共五类 [2] - 与保育教育直接关联的服务及财政保障项目,不得纳入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 [2] 收费定价管理 - 普惠性幼儿园和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2] - 上述幼儿园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确有必要的可实行政府指导价 [2] -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市场供需等因素自主确定 [2] - 各地制定调整普惠性及非营利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应以成本为依据,并综合考虑群众承受能力 [3] - 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营利性幼儿园,必要时可开展成本调查,引导其合理收费,确保质量与价格相符 [5] 收费监管与透明度 - 要求各地建立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目录清单,要求幼儿园建立本园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 [3][4] - 目录清单管理向社会明确宣告清单之外无收费,任何未列入清单的项目家长均有权拒绝 [4][5] - 此举旨在解决通过家委会、第三方机构等渠道绕开监管、变相收费的问题,营造透明、规范的收费生态 [4][5] 政策评估与目标 - 要求定期对收费政策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优化,评估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推动政策动态完善 [3][5] - 政策目标在于解决“入园贵”问题,保障幼儿“有园上”、“上得起”、“上好园”,并强化学前教育公益属性 [5] - 通过规范收费降低家庭保育教育负担,有利于家庭将更多资金用于其他消费,从而激发内需活力、释放消费潜力 [5]
1月1日起施行,幼儿园只能收取这5类费用
新浪财经·2025-12-27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