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决策证券投资被责令改正,涉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等
搜狐财经·2025-12-27 12:32
蓝鲸新闻12月27日讯,近日,四川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书,剑指四川大决策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四川大决策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二是存在误导性营销宣传的情形;三是部 分投资建议缺乏合理依据;四是客户回访机制不健全。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四川大决策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 施。 关于对四川大决策证券投资顾问有限 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 官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 证监会公告 〔 2020 〕66号 〕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 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 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就上述事项整改落实情况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 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 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 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