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省政府:严肃追责问责16名厅级干部
新浪财经·2025-12-27 13:18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通报 - 云南省委、省政府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4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对73个责任党组织(单位)、142名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1][2] - 追责问责人员中包括厅级干部16人、处级干部47人、科级及以下干部79人 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人 诫勉问责(处理)32人 通报问责33人 采取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方式处理38人[2] 部分州(市)严重破坏森林生态问题 - 西双版纳州、临沧市及其有关部门监管不力 在审批、调整、变更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 导致天然林毁坏、经济林更新偷梁换柱、公益林管理不到位等问题[2] - 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有5处共215亩天然林被盗伐 蚂蚁堆乡杏勒村126亩天然林按人工林违规申报 实际采伐越界导致159亩天然林被毁[2] -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普文镇秤杆村因咖啡种植累计蚕食天然林15.9亩 景洪市橄榄坝农场、嘎栋街道大面积橡胶林采伐后未按标准补种橡胶[2] - 临沧市黑惠江沿岸林地应划未划为国家级公益林 南汀河周边林地应划未划为省级公益林[2] - 2022年4月和2023年9月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分别违规将349亩国有国家级公益林、1.65万亩国有省级公益林调出[2] - 对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政府党组、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临翔区蚂蚁堆乡党委等9个责任党组织进行处理 对21名责任人追责问责[3] 部分城市生活污水长期直排 黑臭水体整治不力问题 - 昆明市、普洱市、丽江市等地方落实治理责任不到位 投入不足 导致城市生活污水长期直排、城区黑臭水体整治不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4] - 昆明市将主城区大量生活污水抽排至西园隧洞直排沙河后汇入螳螂川 导致螳螂川水质长期为Ⅴ类甚至劣Ⅴ类[4] - 丽江市城区3座污水处理厂全部超负荷运行 部分生活污水直排金沙江一级支流漾弓江[4] - 昆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管理长期不到位 雨污混流、管网破损渗漏等问题普遍存在 严重影响污水处理厂效能[4] - 昆明市老海河为重度黑臭水体 新螺蛳湾排洪沟、福保大沟、照青路附近沟渠、东大沟等沟渠也属于黑臭水体[4][5] - 普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 大量生活污水直排思茅河 思茅河水质长期为Ⅳ类甚至Ⅴ类[5] - 对昆明市政府党组、普洱市政府党组、丽江市政府党组等17个党组织(单位)追责问责 对31名责任人追责问责[6] 建筑垃圾处置管控不力 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 2021年以来 云南省建筑垃圾年均产生量4100余万吨[9] - 截至督察进驻 全省16个州(市)有15个未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129个县(市、区)仅有57个建筑垃圾消纳场和19家综合利用企业 年处理能力无法满足实际需要[9] - 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丽江市、迪庆州等地方规划缺失 监管不力 对各类违法行为处置不力[9] - 丽江市、迪庆州等地方对长江大保护认识不足 监管缺位 导致建筑垃圾随意倾倒、违法侵占金沙江岸线河道以及耕地、林地、草地问题多发频发[9] - 对曲靖市马龙区政府党组、玉溪市澄江市政府党组、楚雄州牟定县政府党组、丽江市玉龙县政府党组、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政府党组等34个党组织(单位)进行处理 对60名责任人追责问责[10] 部分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不力问题 - 昆明市、玉溪市、红河州等州(市)认识不足 担当作为不够 落实整治措施和任务不力 有的甚至盲目决策、违法建设[13] - 玉溪市杞麓湖应于2022年底前实现水质脱劣 但2023年仍为劣Ⅴ类 36个社区涉及的155个自然村中仍有61个未建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13] - 杞麓湖应于2023年底前完成的20个“一湖一策”治理项目仍有13个未完成 部分调蓄带内水位长期处于高位 降雨时积水直接入湖[13] - 昆明市滇池入湖河道整治不到位 35条入湖河道应于2023年底前达到水功能区划考核目标要求 实际仍有6条未达到[13] - 红河州有关部门违规批准大屯海水库清淤扩建工程 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人工岛 且未开展洪水影响评价即于2020年11月开工建设[13] - 对玉溪市政府党组、红河州水利局党组、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党组等18个党组织进行处理 对38名责任人追责问责[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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