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批准职工婚假
新浪财经·2025-12-27 15:22

针对婚假落地执行遇到的问题,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通知中要求各市(州)人社部门加大婚 假执行力度,将落实婚假规定作为保障职工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婚育政策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抓 到位。 11月28日,《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正式施行,明确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 婚假20日,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5日。(点此回顾) 然而,条例规定的婚假,在落地执行中,却并不顺利。近日,不少网友通过"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 ——问政四川"反映,请20天婚假很难请到。被拒绝的理由是单位表示只遵循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或没 有接到相关执行通知。 四川地方条例规定的婚假是否应该完全执行?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专任教师乐岚给出了明确的法律解 析: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确立于1980年,其性质属于"最低标准",已难以适应当前社会实际需要。根据 立法法第101条规定,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时优先适用特别规定,《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 例》作为地方性的特别规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优先适用效力。因此,自2025年11月28日起,四川省 内所有用人单位,都必须执行20天婚假(最长25天)的规定。这是一项强制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