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伤人事件多发,重申如何应对等法律常识很有现实价值
南方都市报·2025-12-27 16:21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审议与野生动物致害防控 -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三审稿提请审议 新增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在野生动物致害严重区域组织综合防控 [1] - 草案内容调整旨在应对近年普遍发生的野生动物直接或间接伤人事件 特别是野猪泛滥现象受到广泛关注 [1] - 去年数据显示野猪在中国数量达200万头 致害省份达26个 去年发生了数起野猪导致的伤亡事件 [1] 政府防控工作部署与法律升级 - 国家林草局等多部门去年联合发布《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 从监测预警、预防控制、补偿救助等方面入手防止个别物种过快增长 [2] -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对野生动物致害防控作出规定 是对类似工作部署的升级 不仅强调允许防控 更明确地方政府相关责任 [2] - 法典草案拟规定在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重申了法律常识以应对现实问题 [2] 防控实践中的挑战与规范需求 - 围猎野猪等防控行动面临成本高、政府投入不足及相关风险等困境 [1] - 防控实践中的操作科学性与风险管控引发讨论 例如去年湖北发生为猎捕野猪设置的捕兽电网致人死亡事件 [2] - 在国家下发工作方案和法律明确责任的背景下 旨在杜绝类似悲剧并规范防控工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