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促进两岸标准共通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
新浪财经·2025-12-28 07:52

立法进程 - 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5日分组审议了《福建省促进两岸标准共通条例(草案修改稿)》[1] -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草案修改稿已比较成熟 建议修改后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1] - 法工委根据审议意见会同省市场监管局对草案修改稿进行修改 于11月26日上午形成《福建省促进两岸标准共通条例(草案修改二稿)》[1] 条例内容修改 - 在关于部门职责的第五条第二款中 建议增加“教育”部门[1] - 对第十条关于两岸标准共通试点的规定进行梳理 将两款内容分别用于规定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地区的试点工作[2] - 为扩大两岸标准共通工作覆盖面 建议删除第十条第二款中“助力‘同城生活圈’建设”、“服务两岸共同市场先行区域建设”、“发挥各自优势”等有关表述[2] - 根据组成人员意见 对一些文字表述作了修改[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