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年度报告:撤裁率仅为2.22%
新浪财经·2025-12-28 11:55

文章核心观点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年度报告(2024)》,旨在总结仲裁司法审查经验并统一裁判尺度,核心是强调应严格适用撤销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以维护仲裁裁决的终局性,同时通过司法监督保障程序公正 [1][3] 案件审理概况 - 2024年全国法院审结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共18566件,具体包括: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5475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11016件、申请承认(认可)与执行境外仲裁裁决案件104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1971件 [1] - 全国法院另办结申请仲裁保全案件27069件 [1] - 从案由构成看,撤裁类案件占比最高,达59.33%,其次是确仲类案件,占比29.49% [2] 撤裁类案件详情 - 在11016件撤裁类案件中,法院裁定撤销或部分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共245件,占比2.22% [2][3] - 驳回撤裁申请的案件共8335起,占比75.66% [2] - 1721件案件撤回申请,占比15.62%,其他方式结案715件,占比6.49% [2] - 最高人民法院审结下级法院报核的撤裁类案件9件 [2] 确仲类案件详情 - 在5475件确仲类案件中,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无效或不成立的案件共566件 [2] - 驳回当事人申请的共2766件 [2] - 1899件撤回申请,其他方式结案244件 [2] - 最高人民法院审结下级法院报核的确仲类案件7件 [2] 仲裁司法审查特点一:营造“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 - 保持低撤裁率和高保全率:2024年撤裁率仅为2.22%,持续保持低位 [3] - 审结仲裁保全类案件共27069件,其中26770件得到法院支持,保全率高达98.90% [3] 仲裁司法审查特点二:完善区际司法互助 - 2024年全国法院审结申请认可和执行港澳台地区仲裁裁决案件62件,裁定认可和执行53件,准许当事人撤回申请6件 [3] - 这表明内地法院支持港澳台地区以仲裁方式解决跨境商事纠纷,深化经贸合作的司法立场 [3] 仲裁司法审查特点三:践行多边主义与适用《纽约公约》 - 2024年全国法院共审结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42件,无裁定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 [4] - 这些裁决涉及15个国家的仲裁机构以及临时仲裁庭在我国领域外作出的仲裁裁决 [4] - 体现出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多边主义、准确适用《纽约公约》、支持国际商事仲裁的司法态度 [4] 最高人民法院报核案件情况 - 2024年最高法院共审结下级法院报核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8件,包括撤裁类9件、确仲类7件、申请不予执行类7件、申请认可和执行港澳台地区仲裁裁决案件3件、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2件 [2] - 在审结的报核案件中,有10件同意报请法院的处理意见,占35.71%;有18件不同意报请法院拟撤裁、不予执行或不予承认(认可)的处理意见,占64.29%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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