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监管力度,显著提高违法成本!这一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证券报·2025-12-28 13:03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迎来系统性修订 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旨在解决制度空白与监管有效性不足等问题 以维护银行业持续稳健运行 [1] - 修订以强化机构、行为、功能、穿透式、持续监管为主线 着力消除监管空白、弥补监管短板、明确监管授权 提高金融治理现代化水平 [3] - 修订并非个别条款修补 而是将多年成熟的监管实践固化为法律制度 监管重心从“只盯住持牌机构”延伸至“机构运行所依赖的关键关系与关键环节” [6] 监管范围与对象扩展 - 将机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 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制度 [2] - 明确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准入标准 强化穿透审查 新增文件报送、股权披露要求 增加自有资金出资义务规定 [3] - 更清晰地列举“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实谱系 把理财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纳入列举范围 [6] - 把过去容易成为风险源头、却在法律层面约束不够的主体——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银行业第三方机构——纳入监管视野 [6] 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机制 - 完善风险处置框架 对促成重组、整顿、接管、撤销等风险处置方式作出系统性安排 [2] - 监管部门可以根据机构风险状况、金融市场环境灵活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 [2] - 建立健全早期纠正硬约束机制 授权监管部门对风险隐患采取早期纠正措施 [4] - 细化各类处置方式适用情形 丰富监管工具箱 新增整顿等处置方式 明确接管组职责 建立与司法破产程序的有序衔接 [4][7] 行为监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 细化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保护义务 详细列举机构和从业人员不得开展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等禁止性行为 [2] - 明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指导依法设立银行业消费纠纷调解组织 [4] 法律责任与处罚力度 - 聚焦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的“关键人”、影响金融稳定的“关键事”、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的“关键行为” [2] - 坚持罚没并举 对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 同时提高罚款金额 加大倍数罚的幅度 扭转金融违法成本低的局面 [5] - 衔接新《行政处罚法》 明确“没收违法所得”与罚款并处的原则 扩大法律责任覆盖面和处罚对象 [7] - 不仅加大对机构的处罚 更强化对人员的追责 新增对从业人员、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专门罚则 [7] 监管思路与工具完善 - 以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为主线 [3] - 消除监管空白、弥补监管短板、明确监管授权 [2] - 丰富日常监管和强制措施工具箱 增加限制业务、责令转让资产业务、责令补充资本等更具操作性的措施 [7] - 监管方向是覆盖“资金—股权—治理—经营—外包—消费者”的完整链条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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