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动力实际控制人及前任高管收证监会罚单,合计被罚230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前高管收到行政处罚 -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加维、陈奕纯夫妇及时任副总经理陈丹华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三人合计被处以230万元罚款 [2] - 此次行政处罚系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披露的立案调查的最终结果 [2] 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详情 - 2020年11月14日,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吴加和、吴雄驰转让了合计占公司总股本5.1%的股份 [2] - 相关方在2020年11月14日及2022年10月17日签署了两份补充协议,约定了差额补足义务、连带责任保证等关键事项 [2] - 吴加维、陈奕纯未将补充协议情况告知公司,导致公司未及时披露该重大事件相关进展,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2] -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吴加维处以100万元罚款,对陈奕纯处以50万元罚款 [2] 前高管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详情 - 时任副总经理陈丹华在2020年12月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部分认购资金为配资方提供 [3] - 2021年10月,因公司股价接近平仓线且未补充保证金,其持有的284.25万股股票被强行平仓 [3] - 该行为导致其在任职期间违规减持股份179.53万股,违规交易金额达1861.35万元 [3] - 深圳证监局认定其行为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公司股票,决定对其给予警告并处罚款80万元 [3] 公司对处罚事件的声明 - 公司表示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仅涉及相关人员个人,与公司经营无关 [3] - 公司称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