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医药:子公司补缴税款2159.68万元

公司税务事项 -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金城金素制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广东榄都药业有限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下发的《税务处理决定书》[1] - 税务部门对金城金素及榄都药业2017年和2018年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1] - 根据检查结果,金城金素及榄都药业应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共计2159.68万元[1] - 截至公告披露日,相关税款及滞纳金已全部缴纳完毕[1] - 本次补缴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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