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核心事实与判决 -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诈骗案于2025年11月26日一审宣判,法院判处丁某某等首批1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二年不等,各并处罚金,并需退赔被害人损失,该案其余62名被告人在进一步审理中 [3] - 该诈骗案涉及诈骗金额高达3250万元,涉及高息贷款总额超过3亿元,被害小微企业多达千余家 [3] 诈骗团伙组织与运营模式 - 犯罪团伙组织严密、层级分明,丁某某受赵某某委任担任无锡某咨询公司负责人,公司下设4个销售部及后勤、财务等部门,每个销售部设1名总监,每个总监管理四五个梯队,每个梯队有1名梯队长和若干名业务员 [6] - 为精准锁定目标,团伙利用企业信用信息App搜集企业负责人联系方式,编写“话术”资料让业务员拨打电话约谈,客户上钩后由总监或梯队长出面哄骗签订融资咨询服务合同 [3][6] - 在贷款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以“提高效率”为名拿走客户手机操作,利用客户不熟悉网贷流程的心理,用客户手机下载贷款App申请高息贷款,成功后卸载软件并删除提示短信,再告知客户申请成功,使客户误以为贷到低息贷款 [7] 诈骗具体手法与受害者情况 - 诈骗团伙以“高额低息零服务费”贷款为幌子吸引客户,受害者均为急需贷款缓解资金压力的小微企业负责人 [3][6] - 具体案例显示,某建筑公司负责人邵先生被承诺可获得年利息4%左右、额度1000万元的信用贷,但最终实际获得两笔贷款,一笔300万元年利息为10.2%,另一笔40万元年利息高达23.4%,并被诱骗提前支付了23万元所谓“服务费” [3][4] - 团伙在合同中隐瞒真实贷款利息,并以服务费名义收取客户钱款,声称服务费包含在低息中或可计入利息扣除,但实际上与银行利息无关 [4][6] 案件侦办与金额认定过程 - 检察机关从诈骗罪构成要件出发进行审查,认定丁某某等人隐瞒真实贷款流程及利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支付高昂服务费,其行为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并于2024年2月7日对丁某某等17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7] - 为准确认定犯罪金额,办案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借助信息化手段筛选银行流水,通过比对犯罪嫌疑人业绩提成、被害人实际贷款与支付费用、承诺与实际贷款条件三组数据,最终确定犯罪团伙通过收取服务费形式骗取资金共计3250万元 [9] 行业影响与监管建议 - 结合办案,检察院撰写调研报告和检察建议,推动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贷款中介行业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 [3][10] - 建议完善信贷业务的贷前调查、贷后管理等各个环节,以助力规范金融信贷秩序,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0]
千余家小微企业落入“助贷”陷阱
新浪财经·2025-12-28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