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统一规范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强化投资者保护,并引导行业在统一框架下开展差异化竞争 [1][2] 政策背景与目标 - 当前三类资管产品缺乏专门的信息披露监管制度,规则分散且标准不完全一致,亟需构建统一规则以强化行为监管 [2] - 《办法》共六章三十五条,按照产品生命周期对募集、存续、终止各环节进行全面规范,旨在实现产品情况“三清” [2] 信息披露具体要求 - 在产品募集环节,重点规范产品说明书与合同内容,明确业绩比较基准要求,让销售“看得清” [2] - 在产品存续环节,要求定期真实准确披露净值、收益表现和投资资产情况,并强化重大事项及时披露,让风险“厘得清” [2] - 在产品终止环节,要求披露收费、收益分配及剩余财产分配等情况,让收益“算得清” [2] - 公募产品需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披露季度报告,私募产品则按合同约定披露季度、半年度或年度报告 [3] - 定期报告需披露产品存续规模、杠杆水平等指标,非现金管理类产品需披露份额净值、累计净值、资产净值及收益表现,现金管理类产品需披露资产净值及年化收益率 [3] 行业影响与竞争格局 - 新规将降低投资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引导资金流向真正具备优秀管理能力的机构,优化市场资源配置 [4] - 在统一披露规则的同时,允许三类产品结合各自特点作出细化规定,形成“1+3”信息披露规则体系 [3] - 新规意味着保险资管、信托、银行理财将在统一框架下开展差异化竞争,产品特色和投资能力将成为核心竞争力 [1][4] - 信息披露要求趋严会增加资管机构的合规成本,可能给小资管机构带来更大的运营压力 [4] 保险资管行业现状 - 我国资产管理行业整体规模在2025年上半年达到174.50万亿元,其中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36.23万亿元,占比21%,是规模最大、占比最高的资金类别 [5] - 截至2024年末,34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资金规模合计33.30万亿元,同比增长10.60% [5] - 保险资管公司管理资金结构保持以保险资金为主、业外资金为辅,近三年第三方保险资金管理规模占比连续两年下降,养老金管理规模占比连续两年上升,系统内保险资金占比同比上升 [5] 保险资管机构发展方向 - 保险资管机构的能力构建围绕服务保险资金的特点,寿险资金期限长、规模大,财险资金需高流动性管理且风险容忍度高 [6] - 未来保险资管机构需以服务保险主业为核心,并基于自身能力审慎拓展第三方资金管理业务 [6] - 保险资管机构应深耕养老金等长期资金管理,巩固绝对收益和风险控制的传统优势,同时持续拓展第三方业务以提升市场化竞争能力 [7] - 机构未来应依托科技赋能提升运营效率,并凭借信息披露打造透明、差异化的产品线,实现可持续发展 [7]
资管信披迎新规 保障投资者知情权选择权
证券日报·2025-12-29 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