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接棒”监事会 上市公司治理开新局
证券日报·2025-12-29 00:06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改革核心进展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部5470家上市公司均已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基本完成取消监事会工作 [1][3] - 根据2024年证监会发布的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需在2026年1月1日前完成调整,目前进度符合预期 [3] 制度演变与法律依据 - 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模式历经演变:1993年公司法确立监事会为法定监督机关,2005年确立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双重监督模式 [2] - 2023年修订的公司法允许公司只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为本次改革提供了法律基础 [3] - 审计委员会制度于2001年引入,2018年《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将其定为必设机构,2023年《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强调其设置 [2] - 2024年证监会发布配套制度规则,明确了过渡期安排及审计委员会的职权与组成要求 [3] 审计委员会的构成与职责强化 - 审计委员会成员需为3名以上,且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必须是会计专业人士 [4][5] - 2025年3月,证监会修订发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明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法定职权 [5] - 2025年6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对其人员构成、履职等作出具体规范化指导 [5] 改革带来的优势与预期效果 - 审计委员会成员多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背景,能更精准地监督财务和经营风险,提升监督质量 [3][4] - 改革使监督职责更加聚焦和明确,有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与人力成本,提高公司治理效率 [3][4] - 通过强化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能,可以更好地监督公司“关键少数”,提高信息透明度,减少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增强投资者信心 [1] - 从长远看,改革有助于形成权责清晰、制衡有效、运作透明的公司治理新体系,助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9] 审计委员会的实践履职与案例 - 审计委员会能充分发挥事前事中监督优势,积极强化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的监督 [5] - 实践案例:某上市公司在2024年年报披露前,审计委员会就销售费用计提问题召开三次会议,与审计机构沟通四次,最终促使公司发布业绩修正公告,归母净利润下调幅度超过100% [5] - 审计委员会是连接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的重要载体,有效的治理需要内控与外督协同发力 [8] 保障审计委员会有效履职的举措 - 上市公司需完善制度供给,加强资源配置,并建立审计委员会与管理层之间的定期沟通机制与有效沟通渠道 [7] - 大多上市公司在修改章程的同时,出台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 [8] - 具体实践案例:青岛港通过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强化专业服务与信息支持、构建“五位一体”监督体系等三方面保障审计委员会更好履职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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