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旨在引导金融租赁公司专注主业,发挥“融资+融物”独特功能,以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和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1] 监管框架与目标 - 《办法》共设8章68条,涵盖总则、尽职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合同订立与执行、租后管理、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监督管理和附则 [1] - 监管制度旨在适应行业发展实际需要,加强业务风险管理,制定与业务适配性更强的规定 [1] - 最终目标是引导金融租赁公司紧紧围绕企业设备资产需求,贴近产业、服务产业、深耕产业,形成产业特色突出的金融服务模式 [2] 业务分类与核心原则 - 金融租赁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主要分为直接租赁业务和售后回租业务 [1] - 《办法》以租赁物为核心,以直接租赁业务流程及其管理要求为主线,兼顾售后回租、经营性租赁等其他业务特征 [1] - 融资租赁业务合规性的首要前提是租赁物类型合规 [2] 业务流程与风险管理要求 - 尽职调查与审查审批:强调对租赁物适格性、权属、价值、物理状况等方面的调查审查 [2];对于售后回租业务,须核实承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做好价值评估管理,严禁低值高估 [2];售后回租业务金额不得高于租赁物价值 [2] - 合同订立与执行:强调合同中租赁物相关要素、租赁物的登记和交付等方面要求 [2];对于售后回租,要求重点做好资金用途监测和管理,防止资金挪用 [2] - 租后管理:对处于在建、在租、租期届满和待租等不同状态下的租赁物,分别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理要求 [2] - 经营性租赁业务:要求强化租赁物的运营管理,落实维护保养、保险安排等措施,并持续关注租赁物价值波动,定期开展价值重估,做好减值测试,足额计提减值准备 [3] - 全面风险管理:《办法》明确与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操作风险、关联交易风险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要求 [4];要求加强内部控制、内部审计、激励约束等方面管理 [4] 行业影响与专家观点 - 专家认为,融资租赁将融资和融物有机结合,能有效缓解资金供求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降低金融风险,并确保金融服务融入生产经营真实场景,防止资金空转,提高服务实体经济效率 [3] - 新规通过全流程穿透式监管,推动机构提升专业化运营能力,有效遏制操作风险与信用风险,促进行业优胜劣汰 [4] - 监管机构将持续做好“五大监管”,指导金融租赁公司坚守功能定位,深耕产业,打造专业化、特色化竞争力 [4]
规范融资租赁强服务防风险
经济日报·2025-12-29 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