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与目标 - 财政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增信分险作用,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支持就业创业[1] - 政策核心是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加大对就业的贡献力度,以实现稳就业、扩内需的目标[3] - 政府性融资担保是财政金融政策协调配合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发展、促进就业、扩大内需的重要政策工具[3] 体系发展现状与成效 - 已形成以健全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为“一体”、以服务就业创业和支持科技创新为“两翼”的发展布局[3] -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引领体系,凝聚超过1500家担保机构力量,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累计超过6.7万亿元,年均增长约40%[3] - 合作机构平均担保费率已降至1%以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降至5%以下[3] - 2024年起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已支持4万户中小科创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超过1700亿元[3] - 据估算,每提供1亿元担保可稳定就业超过800人[4] -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累计服务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超过570万户次,稳定就业约5900万人次[4] 量化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 建立“一个关键指标、两项挂钩机制、三重政策保障”的量化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4] - 创设“就业贡献度”作为关键指标[4] - 实施就业贡献度与担保资源分配的“两项挂钩机制”[4] - 建立门槛降低、质效提升与产品创新的“三重政策保障”[4] 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政策 - 政策聚焦“扩围、降费、创新、加力、增效”以强化创业担保贷款奖补[4] - 中央财政每奖补1亿元,可撬动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约50亿元,支持约1.75万人创业[4] - 鼓励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减收或返还担保费,并推动银行合理确定贷款利率[6] 差异化优惠与支持措施 -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将按就业贡献度对合作机构再担保费分档给予差异化优惠,优惠最高不超过20%[5] -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逐步减少、取消对吸纳就业人数多、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的抵质押反担保要求[5] - 弱化盈利考核,加大对首贷、首担客户的开拓力度,降低融资准入门槛[5] 重点支持群体与范围 - 政策积极为十类重点就业群体及吸纳其就业的小微企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担保增信服务[5] - 重点支持群体包括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脱贫人口、返乡创业农民工等[5] - 重点支持处于初创期的创业创新小微企业[5]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支持应届和往届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5]
四部门联合发文,万亿级利好精准支持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