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检察意见,衔接刑事行政责任
新浪财经·2025-12-29 07:33

"检察机关主动履职,在生态保护与企业发展之间精准找到了平衡点。"近日,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检察院 组织开展企业回访时,企业负责人陈某某由衷感谢。 在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同时,检察机关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就该案中虽不追究刑事责任但违 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依法向石阡县林业局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其对陈某某的违法行为依法予 以行政处罚,确保行政责任追究到位。林业部门采纳检察意见,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实现了刑事司 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避免了责任追究出现真空。(李芳) 陈某某是石阡某进出口贸易公司负责人,其企业主要从事重晶石矿开采、加工和销售。六年前,该企业 在某乡镇建设重晶石矿选矿厂及相关配套设施,该项目建设初期,办理了部分用地手续,但因地质灾害 评估未完成等因素,沉淀池等部分辅助设施用地审批程序未能及时完成。2020年7月,陈某某负责该企 业后,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在未完全取得林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原有沉淀池进行选矿 废水沉淀作业,导致沉淀池淤泥外溢占用周边林地。 (文字及数据来源:贵州石阡检察院)广告 今年3月,陈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移送石阡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通过全面审查案件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