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
新浪财经·2025-12-29 07:34

政策文件核心 - 福建省修订并发布《福建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旨在进一步推进全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 [1][3] 适用范围与职责分工 - 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 -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全省相关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发展改革、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十数个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履行管理、监督职责 [3][4] 经费与预算管理 - 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严禁虚列、转移或套取财政资金,严禁向下级或相关单位个人摊派转嫁费用 [5] - 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严格实施“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限额管理且仅限当年使用 [5] - 健全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防止突击花钱 [5] - 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国内发生的相关经费支出除按规定银行转账外应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 [6] 政府采购与政府投资 -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编制单位支出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严格落实无预算不采购要求 [7] - 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资金应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领域项目,严禁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及“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8] - 加强政府投资全生命周期管理,深化项目可行性研究,严防项目“烂尾”,完善“半拉子工程”、已建未用项目的科学处置程序 [8] 差旅与因公出国(境)管理 - 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差旅人数和天数,差旅人员须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和选择住宿,超支部分个人自理 [9][11] - 统筹安排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严格控制团组数量、出访国家数、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 [12] - 全省每年出国培训团组实行总量控制,团组回国后须撰写总结报告,学员报告需在本单位公示 [12] 公务接待管理 - 建立国内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公函制度和“先审批、后接待”程序,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11][12] - 接待单位严格执行支出总额和接待标准双控制度,不得列支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会议、培训等名义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12] - 创新公务接待方式,推广在机关食堂等定点场所自行扫码付费的“公务餐”,坚决杜绝违规吃喝 [12] - 推进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积极推进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和信息化建设 [13] 公务用车管理 - 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并实行社会化提供,按规定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既领补贴又违规用车 [14] - 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编制、标准、购置经费、采购配备管理,从严配备,不得超编超标,不得换用、借用、占用其他单位或个人车辆 [15] - 新购置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得低于本省相关规定要求的配备比例,鼓励公务租赁用车使用新能源汽车 [15] - 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回单位或指定地点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16][17] - 加强福建省公务用车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公务用车应接入系统,实行定点维修、加油、保险制度,统一加装北斗卫星定位车载终端 [17] 会议活动管理 - 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严禁以会议名义安排公款宴请、旅游、娱乐及发放纪念品,会议召开场所实行政府采购定点管理 [18] - 省直各部门召开的全省性工作会议,人数不超过200人,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天,提倡采用加密电视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形式 [18] - 精简规范节庆展会论坛活动,实行清单管理,从严审批,严禁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控股公司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演出 [18][19] - 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评比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实行清单管理、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不得举办且不得安排财政经费 [19] 办公用房管理 -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从严控制,对违反规定拟建、未按规定审批擅自开工、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建设的项目有明确的终止、停建没收、限期腾退或拍卖等处置规定 [21] - 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实行统一规划、权属、配置、处置、监管,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三定”规定从严核定总面积 [22] - 办公用房闲置的,应当在6个月内移交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由其采取调剂使用、转换用途、置换、出租、拍卖等方式及时处置利用 [22] - 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标准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确因工作需要另行配置的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退休或调离后1个月内须腾退 [23] 资源节约与信息化 -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能源、水的消费计量、统计、通报制度,实行能源和水分户、分类、分项计量 [25] - 对能源、水的使用实行分类定额,推行双控与分类定额相结合的目标责任管理,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淘汰高耗能设施设备 [26] - 党政机关应当带头开展粮食节约行动,落实反食品浪费管理责任,加强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 [26] - 健全政务信息共享机制,推动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降低软件开发、系统维护和升级等方面费用 [27] 监督追责与附则 -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监督检查机制,党委和政府办公厅(室)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检查结果可作为干部管理监督、选拔任用及绩效考评参考依据 [30] -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造成浪费的,依规依纪依法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获得的经济利益应予没收、追缴或责令退赔 [30][31] - 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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