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
新浪财经·2025-12-29 07:34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修订后的《福建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 例〉实施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全文如下。 福建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 (2014年10月14日中共福建省委批准 2014年10月14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 2025年10月 24日中共福建省委常委会会议修订 2025年11月6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全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 节约型机关,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 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循《条例》规定的原则。 第四条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全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有 关协调联络机制承办具体事务。各地党委和政府办公厅(室)负责指导检查本地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 对浪费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宣传、外事、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