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600169)被处罚,股民索赔可期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 - 2025年12月27日,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代码:300104)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9] - 处罚源于公司与黑龙江瑞好科技集团合作的“拉弹泡300MW风电工程项目”,公司通过多种财务操纵手段导致2014年至2018年、2020年和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1][9] 财务造假具体手段 - 操纵手段包括:提前确认风力发电主机设备收入并结转成本、少计相关收入和成本、多计自采塔筒收入、少计和跨期结转自采塔筒成本、虚增其他风电场工程业务收入和成本、少计融资租赁财务费用 [1][9] 各年度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详情 - 2014年:多计营业收入7.57亿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8.39%;多计营业成本6.01亿元,占当期披露成本的7.89%;多计利润总额1.55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63.89% [1][9] - 2015年:少计营业收入4387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0.64%;少计营业成本5205万元,占当期披露成本的0.96%;少计财务费用485万元,占当期披露财务费用的0.98%;多计利润总额130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4.83% [2][10] - 2016年:多计营业收入7.52亿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17.58%;多计营业成本7.86亿元,占当期披露成本的18.68%;少计财务费用3605万元,占当期披露财务费用的6.5%;多计利润总额18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0.1% [2][10] - 2017年:少计营业收入1.85亿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2.58%;少计营业成本1.80亿元,占当期披露成本的3.29%;少计财务费用2209.9万元,占当期披露财务费用的3.03%;多计利润总额165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7.37% [2][10] - 2018年:少计营业收入9261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1.44%;少计营业成本9287万元,占当期披露成本的2.06%;少计财务费用1.20亿元,占当期披露财务费用的14.82%;多计利润总额1.21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89.76% [3][11] - 2020年:少计营业收入1.66亿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1.92%;少计营业成本1.54亿元,占当期披露成本的2.21%;少计利润总额117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52% [3][11] - 2021年:少计营业收入9341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1.12%;少计营业成本4850万元,占当期披露成本的0.73%;多计财务费用70万元,占当期披露财务费用的0.1%;少计利润总额456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5.3% [3][11] 涉及非公开发行文件 - 公司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引用了上述个别年度的部分财务数据,同样构成虚假记载 [4][12] 监管处罚与调查进程 - 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决定对太原重工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各处罚款 [5][13] - 此前,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并于2025年11月1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5][13] 投资者索赔相关 - 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导致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6][14] -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展开诉讼代理征集,初步确定的索赔条件为:在2015年4月11日至2025年7月25日期间买入太原重工股票或债券等产品,并在2025年7月26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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