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立法 守护“北京母亲河”
新浪财经·2025-12-29 13:51

文章核心观点 - 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首次就流域治理保护开展协同立法,表决通过本地《永定河保护条例》,三部法规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同步施行,旨在通过统一的法律框架实现永定河的全流域共治 [5] - 立法旨在解决永定河流域长期存在的防洪安全、生态破坏、水资源短缺、跨区域协同治理难等核心问题,通过设立“区域协同与流域协作”专章等制度设计,将保护责任从“选择题”变为“必答题” [5][6][8] - 立法过程强调科学立法与公众参与,最终形成的条例全文共九章六十九条,核心章节与关键制度在三地高度一致,立法程序实现“齐步走”,传递出合力治河的强烈信号 [7][8][10] 立法背景与必要性 - 流域概况与历史问题:永定河流经5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域面积4.7万平方公里,占海河流域的14.7%,是海河北系最大河流及全国四大防洪重点江河之一 [5] 自20世纪60年代后,因人口激增、工农业用水增加,流域水生态与环境遭严重破坏,水资源量明显衰减,平原地区河道出现连续断流、河床沙化等问题 [6] - 防洪安全与生态短板:永定河不少河段是“悬河”,河底高程高于一些建筑楼顶,防洪安全是底线 [5] 2023年华北特大暴雨暴露出山洪防御薄弱、防汛意识不足等短板,需通过立法补齐 [5] - 协同治理的迫切性:河流治理涉及防洪、生态、资源、文化等多方面,单一区域立法难顾全局,上下游在水资源分配、污染防控等方面存在矛盾,亟需从流域角度进行统一治理 [6][11] 立法过程与特点 - 科学论证与公众参与:条例起草基于专题研究和详实调研报告,将技术语言转化为“法言法语” [7] 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广泛吸纳法学、水利领域学者及普通市民的建议,凝聚众智完善条例 [8] - 实地调研与协同磋商:立法工作专班足迹遍及京津冀及山西、内蒙古等地,实地勘察流域现状 [9] 三地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进行了四轮集中研讨修改,最终在条例中创新设立“区域协同与流域协作”专章 [9] - 程序协同与高度一致:三地立法从纳入计划、审议到表决全程“齐步走”,于2025年11月底同步表决通过 [10] 三地条例的核心章节、关键制度甚至措辞表述高度一致,将于2026年1月1日同一天生效 [10] 条例核心内容与制度创新 - 全流域统一治理原则:条例概括为“全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12] 水资源调配和防洪调度由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等流域管理机构统一负责,确保高效公平利用和上下游联动防洪 [13] - 区域协同专章规定:明确在政策制定、防洪减灾、生态补水、水污染物排放、生态保护补偿、联合监测、信息共享、执法司法等方面加强协作 [8][9] 建立全流域统一水量分配制度,明确用水权益与总量上限,并建立统一监测信息平台应对跨区域污染 [11][12] - 明确责任管理体系:例如在北京,永定河全面实行“市、区、镇、村”四级河长制,每条河段明确“第一责任人”,并设立永定河管理处等专业机构负责日常管理 [13] 三地条例特色与差异化措施 - 北京特色:针对山区山洪风险,明确加强山区防洪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规定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等措施 [13] - 天津特色:对加强永定新河入海河口治理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 [14] - 河北特色:提出加强文化宣传,挖掘泥河湾遗址群、古堡文化等资源,培育文化旅游品牌 [14] 三地差异是对不同功能区定位的法治回应,实现“合力不减、针对性更强” [14] 文化保护与公众参与 - 文化保护传承:条例明确提出统筹推进流域环境整治、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与遗产保护、文化挖掘、文脉传承 [14] 细致做好文化资源调查认定、文化遗产记录建档工作,旨在形成一条贯穿上下游的文化廊道 [14] - 倡导公众参与:希望公众从日常节水、参与生态增殖放流等活动到传播永定河文化,成为保护的参与者和建设者 [15] 目标是实现永定河“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文化效益”的统一,成为“幸福河” [15] 京津冀协同立法历程 - 京津冀协同立法始于2014年4月,由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倡议,三地人大积极响应 [16] - 近年成果包括:2020年协同制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 [17] 2022年协同出台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决定 [18] 2023年协同制定国内首个区域协同立法规划(2023-2027年)及《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 [18][19] 2024年9月协同出台《推进京津冀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规定》 [20] - 截至2025年5月,三地政府已在26件政府规章中设专章或专条规定协同发展内容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