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述 -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保险“高返佣”合同诈骗案 主犯宋某等人利用保险规则漏洞 通过虚假投保并短期退保的方式骗取保险公司高额佣金[1][18] - 案件涉及A保险公司与B保险经纪公司 B公司代理销售A公司的重疾险、年金险等产品并收取佣金 协议约定若出现保单短期大量退保 B公司需向A公司支付补偿金[3][21] - 2023年7月 B保险经纪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 称其员工宋某代销的保单出现大量短期退保 A保险公司向其索赔2000万元[4][22] 作案手法与过程 - 2020年7月 宋某承包B保险经纪公司C市分公司并自负盈亏 其发现两款保险产品的佣金或佣金加退保现金价值远超首期保费 短期退保可赚取差价[3][22] - 宋某以“高额返佣”、“保本付息”为诱饵 直接发展熟人投保 并招募6人担任“经销商”拓展投保人[3][22] - 操作手法为诱导无真实投保意愿及长期续保能力的投保人投保 通过自筹资金或办理保单贷款垫付首期保费 待保单生效B公司收到佣金后 向投保人返佣并引导其短期退保 以此牟利[3][22] - 经司法审计 2020年10月至2022年5月期间 宋某等人发展18名投保人 共计投保28份保单 投保金额1763万余元 退保金额774万余元 获取佣金1763万余元 造成A保险公司实际损失584万余元[5][23] 司法裁判结果 - 法院认定宋某等人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其虚构投保事实 隐瞒套取佣金目的 诱使A保险公司支付高额佣金[6][24] - 宋某为主犯 且此前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缓刑 此次犯罪在缓刑考验期内 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撤销缓刑后数罪并罚 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并处罚金三十五万元[6][24] - 其余6名被告人被认定为从犯或情节较轻 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不等 视情节适用缓刑 并处罚金三万元至十万元不等[6][24] - 所有被告人均被责令退赔违法所得 发还被害单位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均未上诉 判决已生效[6][7][24][25] 行业影响与警示 - 案件暴露了保险行业存在的规则漏洞 包括首期佣金比例过高滋生套利空间 以及对投保意愿和续保能力实质性审查不足等管理问题[13][31] - 法官指出 佣金制度的初衷是激励真实长期保险业务拓展 而非非法套利工具 从业者需坚守法律底线[13][31] - 行业机构应通过合理调整佣金结构 健全内部治理 完善投保审查机制等措施 从源头防范此类诈骗行为[13][31] - 本案为保险中介行业敲响警钟 相关行为不仅侵害保险公司权益 更破坏行业诚信根基 影响金融市场稳健运行[10][13][28][31]
投保即退保,佣金变“横财”?7人获刑!
新浪财经·2025-12-29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