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关门两秒即启动致乘客摔伤 法院判公交公司担80%责任
新浪财经·2025-12-29 22:07

案件核心事实与判决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公交车起步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 法院最终判决公交公司承担80%的赔偿责任 赔偿乘客赵某7万余元[1] - 案件起因是公交车司机在乘客赵某上车后仅两秒便关闭车门并启动车辆 未查看车内乘客是否站稳 这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3] - 乘客赵某上车后双手使用手机准备扫码支付 未及时抓稳扶好 对自身安全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被认定存在一定过错[3] - 赵某从上车到摔倒全程仅7秒 其被诊断为左胫腓骨远端骨折 共计花费医疗费4万余元 其向法院主张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9万余元[3] 法律依据与责任划分 - 法院审理认为 公交车司机驾驶时负有安全驾驶义务 其行为属于履行职务行为 相应责任应由公交公司承担[3] - 法官提示 民法典明确规定客运合同承运人应对乘客伤亡承担严格责任 除非能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或自身健康原因造成[4] - 公交车司机作为专业从业人员 需在乘客安全就座或站稳后再启动车辆[4] - 乘客搭乘时也应履行注意义务 及时抓稳扶好 若因自身过错未合理保护安全 需承担相应责任[4] 行业启示与安全提示 - 此案提醒承运方需强化安全驾驶意识[4] - 此案同时提醒乘客应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共同防范出行风险[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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