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华厦眼科医院被市监处罚 违反医疗广告有关规定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仙游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因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被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 [1][4] - 违法事实为在微信“仙游华厦眼科”服务号发布标题为“侨爱心点亮无声世界白内障手术助五保户重获光明”的文章,该文章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形象作证明,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1][4]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仙市监处罚﹝2025﹞293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12月22日 [1][4] 涉事主体信息 - 仙游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位于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是一家以从事卫生为主的企业 [2] -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为1650万人民币 [2] - 仙游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华厦眼科(股票代码:301267.SZ)的子公司 [3] 监管调查与处理过程 - 2025年9月10日,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福建省广告监测平台移交的违法广告线索 [1][4] - 2025年9月26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注册地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涉事文章已被删除,当事人提供了文章删除截图 [1][4] - 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处罚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