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违规买卖证券 国泰海通被警示
监管处罚事件概述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原国泰君安黑龙江分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收到黑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1][2][4] - 今年以来,国泰海通已多次因经纪、投行业务违规收到监管警示 [1][6] 分公司违规行为 - 员工存在违规买卖证券的行为 [1][2][3] - 员工存在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的行为 [1][2][3] - 分公司对员工管理不到位,未能有效识别并防范员工的违规行为 [1][2][3] 分公司管理问题 - 分公司未能有效识别并防范员工的违规行为,反映出其对合规管理不到位 [1][2] - 分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黑龙江证监局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2] 相关责任人处罚 - 时任分公司负责人池浚,因对分公司合规运营承担责任,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3][9] - 员工崔刚在任职期间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并向他人推介销售非公司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违反相关规定,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