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吉安市通报4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典型问题 旨在以案为鉴 强化警示教育 并强调对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零容忍”的整治决心 [1][4][5] 通报的典型案例详情 - 案例一:永新县人民法院法官贺国华 于2025年5月13日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后酒驾 酒精含量36mg/100ml 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 罚款1500元行政处罚 并于2025年10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 - 案例二:吉水县农业农村局干部陈根平 于2024年7月25日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后酒驾两轮电动车 酒精含量72mg/100ml 受到罚款2000元行政处罚 并于2025年6月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2] - 案例三:万安县韶口乡南乾村党支部书记赖克凤 于2025年1月7日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后酒驾 酒精含量78mg/100ml 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 罚款1500元行政处罚 并于2025年4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 案例四:安福县洲湖镇中洲村原副书记康水生 于2025年5月20日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后酒驾 酒精含量55mg/100ml 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 罚款1500元行政处罚 并于2025年12月被党纪立案审查 其他问题在进一步核查中 [3] 问题定性及警示要求 - 酒驾醉驾被定性为触犯法律 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背后往往隐藏“四风”问题 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4] - 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案为鉴 充分认识酒驾的政治代价 纪法后果和社会危害 带头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强化纪法规矩意识 [4] 组织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整治措施 - 要求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强化“八小时外”教育管理监督 把整治酒驾醉驾作为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整治 [5] - 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 落实“即查即移”机制 对酒驾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并深挖背后的“四风”与腐败问题 同时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 [5]
节前敲警钟:吉安市通报4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典型问题
新浪财经·2025-12-30 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