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住房“以旧换新”优惠券与补贴券可叠加,单套补贴最高8万元
齐鲁晚报·2025-12-30 11:03

烟台市住房“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核心内容 - 烟台市设立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资金 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 专项用于“以旧换新”政府补贴及定向购房优惠券等直接惠及消费者的政策 [1] - 专项支持资金总额为1.15亿元 其中政府补贴资金6000万元 定向购房优惠券资金5500万元 [1] - 政策旨在破解住房“以旧换新”过程中的资金衔接难题 畅通换房渠道 支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1] 具体补贴与优惠方案 - 参与“收旧换新”的居民按新旧房价差额给予1%补贴 [1] - 参与“卖旧买新”的居民按新房价给予1%补贴 [1] - 单套住房最高补贴额度为3万元 [1] - 发放“群团购”及多代多孩家庭定向购房优惠券 二孩家庭可申领1张 三孩及以上家庭可申领2张 多代家庭可申领1张 [1] - 定向购房优惠券可与政府补贴叠加使用 叠加后单套住房补贴最高可达8万元 [1] 资金发放与监管措施 - 已会同住建部门制定专门的使用细则 明确“收旧换新”和“卖旧买新”两种方式的兑付条件与流程 [2] - 简化补贴方式 换房人在支付新建商品房购房款时 可凭有效期内实名制补贴券、优惠券直接冲抵购房款 [2] - 补贴券实行实名管理 若发生合同解除或备案撤销 将作废补贴券或追回已兑付资金 从制度上防范资金套取风险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