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打赏可以抵扣彩礼?一网络女主播因诈骗获刑
新浪财经·2025-12-30 14:40
案件概述 - 法院于2025年12月15日对一起网络交友诈骗案作出判决 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三年 缓刑五年 并处罚金3万元 [1] 诈骗手法与过程 - 被告人姜某在某平台直播间以虚假的“年轻单身女性”身份结识被害人 隐瞒其离婚并育有2名子女的事实 [2] - 姜某以“未来共同生活”、“准备结婚”等话术进行承诺 并称在直播间“刷票、打赏”可“抵扣彩礼” 以此诱导被害人进行消费 [1] - 为获取深度信任 姜某让子女在视频通话中称呼被害人为“姑父” 营造家庭已接纳对方的假象 [2] - 姜某以直播数据不佳、心情低落为由 要求被害人通过“刷礼物”、“上票”等方式给予支持安慰 [1] - 当被害人提出线下见面商量婚事时 姜某则借故推托 [1] - 姜某使用相同手法在同一时间段诈骗了两位被害人 [2] 涉案金额与退赔情况 - 姜某骗取被害人赵先生15万余元 骗取被害人马先生3万余元 [2] - 案发后 姜某最初仅愿意退还其从平台获得的40%提成 据此退赔赵先生3万余元、马先生1万元 [2] - 经检察官释法说理 说明其须对诈骗总额承担退赔责任 姜某及其家属在审查起诉期间筹措资金 将剩余诈骗款项全部退赔 [2][3] 被害人影响与案件处理 - 被害人赵先生以结婚为目的投入全部积蓄 因负债累累生活陷入困境 [2] - 办案初期 姜某以“打赏出于自愿”、“是谈恋爱中的赠予”为由拒绝退赔 后经普法教育才意识到错误 [2] - 检察官明确指出 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身份和结婚承诺的诈骗行为直接造成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 平台抽成比例不影响其退赔范围 [2]